“好人主义”倾向是指 在社会、政治和组织生活中,个体或集体在行为上过分追求对他人的善意和支持,而忽视或牺牲原则、是非和公共利益。这种倾向可能表现为在选拔任用干部时过于讲究人情世故,忽视能力和实绩的重要性;在调整不适任干部时因顾及情面而犹豫不决;在社交中表现出过于友善和配合的行为特征,即出于一种道德考虑而过分追求对别人的善意和支持。
好人主义现象的存在有以下几个原因:
缺乏个人辨别力:
难以判断哪些行为真正有助于解决问题,哪些行为则不一定好,从而有可能成为被人利用的对象。
社会道德和法律不完善:
导致一些人利用好人心态逃避责任或者谋取暴利。
理想信念动摇:
一些党员干部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总开关”出了问题,导致理想信念不坚定,为民服务意识不强烈。
好人主义的危害包括:
破坏公平竞争原则:
使得真正有才干、愿意担当的干部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和发展空间。
助长庸懒散拖的不良风气:
让一些能力平庸或工作态度不端正的干部得以长期占据领导岗位,严重影响了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
侵蚀党的健康肌体:
削弱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扭曲人们的价值观:
失去正常的生活节奏和生活方式,对个人身体和心理的健康带来负面影响。
为了反对好人主义,需要从思想、制度、文化等方面综合施策。具体措施包括:
加强思想教育:
通过教育培训,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自觉抵制好人主义的影响。
完善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和退出机制,确保能上能下机制真正落到实处。
强化监督执纪:
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对好人主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形成有效的震慑作用。
总之,好人主义倾向是一种不良风气,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并通过综合措施加以防范和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