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包括以下行为:
行政处罚:
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进行惩戒,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
行政许可:
行政机关依法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赋予某种权利或资格的行为,如颁发许可证、执照等。
行政强制:
行政机关依法对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政相对人采取强制措施,如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等。
行政征收:
行政机关依法对行政相对人征收财物或劳务的行为,如税收征收、费用征收等。
行政给付:
行政机关依法对符合条件的行政相对人提供物质利益或赋予其与物质利益有关的权益的行为,如社会保障金、救济金、补贴等。
行政确认:
行政机关依法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或法律事实进行甄别,并给予确定、认定或证明的行为,如工伤认定、产权确认等。
行政裁决:
行政机关依法对行政争议进行裁决的行为,如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等。
行政监督检查:
行政机关依法对行政相对人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以确保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和行政相对人履行法定义务。
行政奖励:
行政机关依法对行政相对人的优秀行为进行奖励,以鼓励其继续守法或做出更大贡献。
其他执行公务的行为:
包括行政立法行为、行政司法行为以及其他执行公务的行为。
这些行为都是行政机关在执行法律、履行职责过程中所采取的具体行政行为,旨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