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生育险的报销流程如下:
产前检查费用报销
限额标准:自确定妊娠至终止妊娠,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用按限额标准支付3000元。低于限额标准的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高于限额标准的,按限额标准支付。
报销方式:产前检查费用不能实时结算,需先个人垫付,再由用人单位汇总并到单位参保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手工报销。因此需要保存好相关结算单据及证明材料。
申报时间:门诊产检费的报销需通过单位向社保中心报销,最早申报日期是生产后的第二个月开始申报,建议尽快申报。
住院分娩费用报销
实时结算:在京参保在京分娩,若持有社保卡和生育服务登记单,可实时结算。若没有带社保卡或生育服务登记单,则回单位手工报销。
异地分娩:在京参保异地分娩,需回单位手工报销。报销流程包括收集所有材料,产后3个月内报单位人事部,所需材料包括社会保障卡、生育服务证、出生证、医学诊断证明书、收费凭证等。
费用结算:住院分娩费用为社保卡直接网络结算,但需要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报销者需符合国家或北京市计划生育规定,分娩前连续缴费满9个月。若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其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但生育津贴则由用人单位支付。
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报销
报销对象:参加北京市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可以报销计划生育的手术医疗费用,如输精管结扎术、输精管复通术等医疗费用。
报销流程:参保人员需先自行全额垫付医疗费用,保存好相关结算单据及证明材料,然后由用人单位汇总并到单位参保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手工报销。
生育津贴申领
申领时间:用人单位可于每月4日-25日,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根据页面提示输入参保职工相关信息及上传相关材料照片,为参保职工办理生育津贴申领业务。
所需材料:包括婴儿出生证明、生育服务单、医学诊断证明书、原始收费凭证、医疗费用明细单等。
建议
提前规划: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报销材料和单据,确保顺利报销。
及时申报:注意报销的时间节点,如产前检查费用和生育津贴的申领时间,避免错过申报期限。
咨询单位:如有疑问,及时咨询单位人事部门或社保机构,确保按照正确流程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