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的职能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维护职能
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包括劳动经济利益和民主权利。
参与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并参加地方劳动争议仲裁组织。
对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中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进行监督。
在企业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工会有权提出意见,并要求重新研究处理。
建设职能
吸引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企业建设和经济改革,努力完成企业经济发展任务。
通过开展职工群众性生产活动,如劳动竞赛、劳动模范评比选树、技术革新与技术比武、班组建设等。
参与职能
代表和组织职工民主参与企事业单位管理,体现广大职工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
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实施民主监督,是工会代表职工权益、依法维护职工利益的重要渠道。
教育职能
帮助职工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文化知识水平、劳动技能和操作技能以及创新能力。
对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民主法治等思想方面的教育,提升职工的综合素质。
这些职能职责旨在全面履行工会的社会职能,突出维护职能,确保职工在企业和社会中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同时促进企业和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