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税前扣除项目主要包括:
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按国家规定比例由个人负担并实际交付的部分。
专项扣除
子女教育费用: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继续教育费用: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每月400元定额扣除,不超过48个月。
技能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取得证书的当年,3600元定额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在读期间每月400元。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取得证书的当年,3600元。
大病医疗费用:个人自付部分超过15000元的部分,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住房租金:根据所在城市不同,每月800元、1100元、1500元标准定额扣除。
赡养老人费用:
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标准扣除。
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扣除,每人每月不超过1000元。
其他扣除
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未超过申报应纳税所得额的30%部分,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以上扣除标准可能会随着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请以最新的法律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