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是在劳动关系终止时,由雇主向工伤员工支付的一次性经济赔偿。这项补助的主要目的是补偿工伤员工因伤残导致的就业困难,帮助他们重新适应社会生活。作为工伤保险待遇的一部分,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体现了社会对工伤员工的关怀和支持。
支付条件和标准
支付条件
工伤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支付标准
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本人工资为计发基数,分伤残等级按一定月数计算。具体月数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作出规定。
例如,广西壮族自治区规定:
五级伤残计发18个月
六级伤残计发16个月
七级伤残计发13个月
八级伤残计发11个月
九级伤残计发9个月
十级伤残计发7个月
申请流程
准备材料
身份证
劳动合同
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填写申请表格
提交申请
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给所在企业的人事部门或相关负责人,申请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等待审批
提交申请后,需要等待所在企业或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一般会对申请人的资格和材料进行审核,视情况给予批准或拒绝
领取补助金
如果申请被批准,需要按照规定领取补助金,一般会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方式进行发放
注意事项
劳动者被认定为工伤后,经鉴定存在伤残等级的,由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一般为五至十级伤残),还可根据伤残等级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应由用人单位承担。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基准是根据劳动者劳动能力鉴定等级而定,详细情况如下所述:
一级伤残级别,其赔偿标准为相当于27个月的个人月平均工资
二级伤残,对应的赔偿金额则是25个月的相同标准
三级伤残级别,其对应的赔偿金额为23个月的个人月平均工资
四级伤残,对应的赔偿标准为21个月的个人月平均工资
五级伤残,其对应的赔偿金额为18个月的相同标准
六级伤残,其对应的赔偿金额为16个月的相同标准
七级伤残,其对应的赔偿金额为13个月的相同标准
八级伤残和九级伤残,这两者的赔偿标准都是11个月和9个月的个人月平均工资。
以上信息提供了关于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定义、支付条件、标准和申请流程的详细说明,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