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书认定需要以下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体检报告。
近期免冠照片。
户口簿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根据报名地点不同而异)。
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仅适用于在学校所在地报名的情况)。
在读证明(仅适用于应届毕业生)。
思想品德鉴定表(由申请人工作单位或其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供)。
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的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成绩证明。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仅适用于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
建议:
在准备材料时,务必仔细查阅当地教育部门的最新公告,因为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一些差异。
如果信息可以在教师资格网上成功核验,可能就不需要提供某些证书的原件了。
提前进行体检,以确保体检报告在有效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