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并发布的国家标准,自2014年6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是对原GB 50300-2001标准的修订,主要内容包括:
强制性条文 :第5.0.8条和第6.0.6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抽样检验:
检验批抽样样本应随机抽取,满足分布均匀、具有代表性的要求,抽样数量应符合有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当采用计数抽样时,最小抽样数量应符合表3.0.9的要求。
验收程序和组织:
标准共分6章和8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划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
新增内容
增加符合条件时,可适当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的规定。
增加制定专项验收要求的规定。
增加检验批最小抽样数量的规定。
增加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增加铝合金结构、太阳能热水系统、地源热泵系统子分部工程。
修改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等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划分。
增加计数抽样方案的正常检验一次、二次抽样判定方法。
增加工程竣工预验收的规定。
增加勘察单位应参加单位工程验收的规定。
增加实体检验或抽样试验的规定。
增加检验批验收应具有现场检查原始记录的要求。
修改各项验收表格。
该标准的实施旨在提高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