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问责工作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依规依纪、实事求是:
这一原则要求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程序和标准开展问责工作,确保问责权力在制度框架内运行。
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对于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必须严肃问责,不问则已,问则必严,确保问责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权责一致、错责相当:
问责应当与责任相匹配,权力越大,责任越重,失责的后果也应当相应严重,体现权责对等的原则。
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
在严格问责的同时,也要关心关爱党员干部,通过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方式,促进党员干部担当作为。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通过问责,既要对错误行为进行惩戒,又要帮助党员干部认识错误、改正错误,实现教育和挽救的目的。
集体决定、分清责任:
对于复杂的问题,应当通过集体研究,明确责任主体,确保责任到人,避免责任推诿和模糊。
这些原则共同构成了党的问责工作的基本框架,旨在通过科学、规范、有效的问责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