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档案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手续,以下是详细的步骤和所需材料:
准备材料
根据个人情况准备相应材料,如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
如果是代取,则需要提供代取人和被代取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填写提取档案的申请书,包括提取档案的原因、档案的具体信息等内容。
开具调档函
到人才中心开具调档函,开调档函时需要缴纳费用,并且办事人员会提醒档案中应包含的材料,如报到证、转正定级表、档案转递单、行政和工资关系介绍信等。
如果档案存放在人力资源局,则需要单位开具调档函,明确档案接收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及调档原因等信息。
调取档案
拿到调档函后,到档案存放的地方调取档案。如果档案是密封的,可以本人携带;如果不是密封的,则需要按照档案存放机构的要求进行移交。
检查与补充材料
回到人才中心后,将档案交给办事人员,办事人员会检查档案中是否缺材料。
如果检查出缺材料,需要补齐。补齐材料后,档案可能会被退回或由办事人员收下,并开具《补充档案材料通知单》。
接收档案
档案收下后,办事人员会开具《委托管理人事档案证明函》,这是将档案存在人才中心的证明,需妥善保存,以便在档案丢失或损毁时作为依据。
其他注意事项
提取档案时,需明确提取原因,如工作调动、升学、考公务员等,因为不同原因可能需要提供不同的证明材料。
如果选择委托他人提取档案,则需要提供委托人单位出具的提(调)档函、委托人的委托书以及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综上所述,提取档案需要准备充分的材料,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并在整个过程中注意保留相关证明和文件,以确保档案的安全和顺利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