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定助理工程师需要遵循一定的条件和流程,以下是详细的评定步骤和条件:
学历要求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经单位考察合格。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单位考察合格。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且近2年的年度考核或绩效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
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且近4年的年度考核或绩效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
工作经验要求
一般要求具备建筑学、工程领域相关学科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在建筑行业领域或工程技术领域具备一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技能素质要求
需要通过相关职业技能评估,并达到岗位职责及工作要求所需技能水平。
评定流程
准备材料:申报人根据当地职称申报条件进行初审,准备申报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工作证明、职业技能证书等。
材料送审:职称申报资料准备齐全后由单位职称专员或者代理机构统一报送到市人社局,经人社局职称科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初步审核通过后,上报职称科专业技术评定委员会评审。
职称评定:专家评定委员分不同的专业评定,对申报人申报材料进行考评,通过评审后获得职称证书。
公示结果:评定结果进行公示,有效期为3年。
其他要求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有内部申请渠道,可通过内部申报,但仅内部使用,单位以外一般不承认。
职称评审继续教育学时需要修满90个学时。
提供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如作品、成果、奖励、业绩的证书、证明等。
建议:
申报人应仔细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和要求,确保自己符合所有条件。
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并选择合适的渠道进行申报。
在整个评定过程中,保持与人事部门的沟通,确保材料提交及时、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