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法和权益法是会计中用于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两种不同方法。以下是它们的主要区别:
成本法
概念:成本法是指长期股权投资按投资的实际成本计价的方法。当企业增加对外长期投资时,才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适用范围:适用于能够实施控制的企业或者是子公司(即占股在50%以上)。
投资收益处理:采用收付实现制,即只有在被投资企业宣告发放股利时才确认投资收益。
会计处理:
投资前宣告现金股利: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投资后宣告现金股利: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实现净利润或净亏损:不做会计处理。
权益法
概念:权益法是指投资企业根据初始投资成本计量投资后,根据持有期内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变化,按照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份额调整投资账面价值的方法。
适用范围:适用于对合营、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核算,通常占股在20%-50%。
投资收益处理:采用权责发生制,只要被投资企业年终有利润,不管是否分配,都按照投资人享有的份额确认投资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会计处理:
投资前宣告现金股利: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投资后宣告现金股利: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总结
成本法更关注于投资的原始成本和已发生的交易,而 权益法关注于投资后按持股比例享有被投资企业权益的变动。
成本法适用于控制性投资,而 权益法适用于非控制性投资。
成本法在确认收入时较为保守,只有在收到现金时才确认,而 权益法则较为激进,只要企业盈利,即使未分配,也按持股比例确认投资收益。
希望这些信息能帮助你理解成本法和权益法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