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党费收缴标准如下:
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
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的,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
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的,交纳1%;
月工资收入(税后)在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的,交纳1.5%;
月工资收入(税后)在10000元以上的,交纳2%。
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
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上述规定交纳党费。
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
以基本离退休费或基本养老金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
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农民党员
每月交纳党费标准为0.2元-1元,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根据本地情况确定。
学生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等低收入的党员
每个月交纳党费标准为0.2元。
其他特殊情况
科研人员党员在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取得的奖励和报酬,不列入党费计算基数。
党员如果收入较高或者家庭经济困难,可以适当调整交纳党费的标准,但最高不超过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一。
这些标准适用于大多数领取工资的党员,但对于特定群体如退休人员、农民、学生等,则有不同的规定。此外,对于收入较高或家庭经济困难的党员,党费交纳标准有一定的灵活性。建议党员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党组织的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