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受理通知书是 商标局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书件后,发给申请人的凭证。它类似于收条,用于通知申请人其申请已经被商标局受理,并告知申请日期。
通知受理:
通知书表明商标局已经受理了申请人的商标注册申请。
告知申请日:
通知书会告知申请人其申请的日期。
符合要求:
通知书还表明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件符合要求,申请手续齐备。
形式审查:
收到《受理通知书》即表明其商标注册申请在形式上是符合要求的,商标局已予受理,并将依法进行审查。
非核准证明:
需要注意的是,《受理通知书》并不能作为商标使用的合法性证明文件,它只表明商标局已收到申请,并不表明所申请商标已获准注册。
审查与公告:
商标局在受理申请后,将依照商标法及本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的申请予以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
加急申请:
如果委托代理机构办理加急申请,可能在1-3个工作日内就能拿到商标受理通知书。
综上所述,商标受理通知书是申请人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后获得的重要凭证,表明其申请已经被正式受理并进入审查程序。申请人应妥善保管该通知书,以便在后续的商标注册过程中作为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