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担保人无力偿还债务时,债权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起诉担保人:
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
法院判决:
法院在审理后,如果判决担保人需承担担保责任,担保人必须遵守。
强制执行:
如果担保人未主动履行判决,法院可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如查封、扣押、冻结担保人财产,限制高消费,甚至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担保期限和诉讼时效:
担保人可核实担保合同中约定的担保期限,如果超过期限,可能免除担保责任。同时,可核实贷款人的还款期限,如果超过普通诉讼时效期间,担保人可主张时效已过而拒绝还款。
协商还款:
担保人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尝试达成新的还款安排,如请求宽限期或降低利息等。
追偿权:
如果担保人最终承担了还款责任,他有权向贷款人追偿已支付的款项。
中止执行:
如果担保人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可以暂时中止执行,待担保人有履行能力后恢复执行。
物保优先:
如果存在担保物权,债权人可以优先受偿抵押物的拍卖或变卖所得。
和解:
在执行过程中,担保人可以与债权人达成和解,请求延期或分期清偿债务。
请注意,以上措施都需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并且要遵循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