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是中国针对医疗器械经营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制定的一部法规。以下是该办法的主要内容:
适用范围
适用于中国境内从事医疗器械经营活动及其监督管理。
基本原则
遵守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质量管理规范。
保证经营过程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
分类管理
根据风险程度,医疗器械经营实施分类管理。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需许可。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需备案。
第一类医疗器械无需许可和备案。
监督管理部门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国。
省、市、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
信息化建设
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经营许可与备案管理
经营条件:需具备质量管理人员、经营场所、贮存条件、质量管理制度和售后服务人员等条件。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需向设区的市级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申请,提交相关资料,经审查合格后获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需向设区的市级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备案,提交相关资料,获得经营备案编号。
经营许可和备案变更:经营场所、方式、范围、库房地址等发生变化时,需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许可证延续:有效期届满前需申请延续,逾期未申请视为不再受理。
许可证注销:主动申请、有效期届满未延续、市场主体资格终止等情况下,需注销许可证。
特殊情况:避孕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销售自产医疗器械等情况下,无需许可或备案。
经营质量管理
建立覆盖全过程的质管制度和控制措施,保证经营条件和活动持续符合要求。
建立产品追溯制度,执行唯一标识制度。
进货查验。
该办法旨在规范医疗器械经营行为,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医疗器械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需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经营条件和活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