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关系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控制关系:
子公司虽然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但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母公司的控制。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拥有实际决策权,并可以直接任命子公司的董事会成员。
股权基础:
这种控制关系通常基于股权的占有或控制协议。如果母公司持有子公司50%以上的股份,通常就能对子公司实施实际控制。不过,即使股份分散,只要持有一定比例的股份,也能获得控制权。
独立性:
尽管受到母公司的控制,子公司在法律上是独立的法人,拥有自己的名称、章程和独立财产。子公司需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管理关系:
母公司可能对子公司的经营方针、投资计划等施加影响,并可能制定统一的发展战略和长期规划。
会计和管理制度:
母公司需要制作集团结算报告,制备集团合并会计报表,并在纳税和核算时以集团内各独立法人为单位。
法律依据:
这些关系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关于分公司与子公司设立的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母公司对子公司有较大的影响力,但子公司仍享有一定的经营自主权。这种安排旨在平衡母子公司之间的控制与被控制关系,确保各自的利益得到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