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公务员的公休假规定如下: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不能享受当年度的年休假。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不能享受当年度的年休假。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不能享受当年度的年休假。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生产、工作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但一般应在1个年度内安排。
年休假假期应当年用完,不得跨年度使用。
依法应享受寒暑假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未休寒暑假的,所在单位应当安排其休年休假;因工作需要休寒暑假天数少于年休假天数的,所在单位应当安排补足其年休假天数。
因承担野外地质勘查、野外测绘、远洋科学考察、极地科学考察以及其他特殊工作任务,所在单位不能在本年度安排其休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机关、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不安排工作人员休年休假,应当征求工作人员本人的意见。
这些规定旨在保障公务员的休息权益,同时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建议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规划和安排公务员的年休假,并在执行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