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字体字号要求如下:
标题
一级标题:一般采用二号宋体或小标宋体,有时也可以使用三号黑体。
二级标题:一般采用三号楷体或仿宋体。
三级标题:一般采用仿宋加粗字体或三号仿宋体。
四级标题:一般采用括号加数字的形式,如“(1)”,字号为仿宋体。
五级标题:一般采用圆圈数字的形式,如“①”,字号为仿宋体。
正文
正文一般采用三号仿宋体字,字号较小,适合阅读。
数字和英文一般使用Times New Roman字体。
落款
落款一般采用加粗宋体字,字号与正文保持一致,通常为小四号或四号。
落款应包括发文机关名称和日期,格式为“发文机关名称+日期”。
其他要求
字体颜色应为黑色,不得使用彩色字体。
行间距一般为1.5倍行距或2倍行距,使公文更易于阅读。
段落一般采用首行缩进两个字符的格式。
对齐方式:标题居中,正文两端对齐。
这些要求主要依据《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GB/T9704-2012)制定,确保公文的正式性、易读性和规范性。在实际操作中,可以根据具体公文内容和排版需求进行适当调整,但应保持整体风格的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