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二级运动员是指 在比赛中获得一定成绩,并符合国家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的运动员。以下是关于国家二级运动员的详细信息和申请条件:
申报条件
参加全国甲A联赛或全国运动会决赛的各队运动员。
参加全国青年联赛、全国城市运动会的各队运动员,具体申请人数有详细规定。
参加中国足校杯和全国足校杯比赛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也有详细规定。
在市或相当于省辖市的比赛,以及在各省、市、自治区系统举办的正式比赛中,获得团体赛前3名的运动员,并且申请的运动员必须在比赛中出场次数达50%,或出场次数达到三分之一,其中获胜场次达到50%,或在关键场次出场比赛为该队获胜作出贡献;获得各单项比赛前8名的运动员。
在全国青少年巡回赛年终总排名中,单打前八名、双打前四名的运动员。
在全国青少年团体赛中获得前二名的主力运动员(上场率应占三分之二,取胜占上场次数的三分之二)。
在全大学生比赛中,获得单打前二名的运动员。
享受待遇
国家二级运动员在比赛中获得一定成绩后可申报,具体待遇包括薪酬待遇、培训机会、比赛机会、升学优惠、就业优势、社会尊重、体育彩票公益金支持和退役安置等。
其他信息
2015年1月1日起,取消国家二级运动员高考加分项目,此后获得相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均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质。
这些信息可以帮助您更好地了解国家二级运动员的申报条件和享受的待遇,如果您是运动员或希望成为运动员,可以对照这些条件进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