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警督是中国警衔体系中的一个级别,属于 中级警官中的较高级别。具体来说,二级警督是第7等级,由公安部部长授予正处级、副处级、正科级、副科级以及专业技术高级、中级警官。
二级警督通常具有丰富实战经验和管理能力,在地方公安机关担任重要职务,如部门负责人、警队领导等,负责案件侦办、警务管理和人员培训等工作。
此外,二级警督在级别标准中与副局级和副支队长级持平,是一种系统化、全面推行社会管理观念,并且有组织、干部和警力三大要素相结合的新型机构,从而达到有效地实施警务工作的目的。
综上所述,二级警督是一个较为高级的中级警官职务,具有明确的职责和权力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