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改房产权纠纷案例涉及多个方面,包括未获得全部产权、产权比例不明确、房改政策执行问题等。以下是一些具体的案例概述:
张某与王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基本案情:张某与王某签订《房屋买卖协议》,约定以85000元购买王某在寿县刘岗镇的房屋。协议签订后,张某支付房款,但办理过户时发现该房系房改房,王某的产权比例为73%,无法办理过户。双方因产权不全及协议细节问题产生纠纷,张某将王某告上法庭,要求履行协议并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处理结果:法院调解后,双方达成协议,王某补办相关产权手续后协助张某办理过户,张某支付王某8000元补偿款。
A与B的产权置换纠纷
基本案情:A与B为某银行员工,通过内部产权置换获得对方所分得的产权房,但未进行备案登记。A将房产出售给C,C再转售给D,但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D将A及银行告上法庭,要求确认产权。
处理结果:法院支持D的全部诉讼请求,确认D对房产的所有权。
李某亲属与A企业房屋排除妨害纠纷
基本案情:李某原居住于A企业分配的房屋,后该房屋需拆除改造。李某去世后,其亲属要求解决住房问题及相关费用,拒绝搬迁。A企业起诉要求排除妨害。
处理结果:案例未详细说明处理结果,但涉及房改房拆除改造及职工住房问题。
赵某辉与林某芬房屋过户纠纷
基本案情:赵某辉与林某芬签订协议,明确共同拥有北京市西城区某房屋的产权,但房产证上仅登记为林某芬一人。赵某辉请求协助办理41.38%产权的过户手续。
处理结果:法院支持赵某辉的诉讼请求,判令林某芬履行协议并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赵敏与聂青云房屋租赁及买卖纠纷
基本案情:赵敏购买单位公有住房并签订《单位出售公有住房买卖合同》,后与聂青云签订《租售房合同》,约定以租代售方式将房屋出租给聂青云,并在具备上市交易条件时办理过户手续。
处理结果:案例未详细说明处理结果,但涉及房改房的租赁及买卖问题。
张某强与李某华房屋买卖纠纷
基本案情:张某强与李某华签订《房屋买卖协议书》,张某强支付购房款后居住该房屋。李某华未全面履行协助办理过户手续的义务。
处理结果:案例未详细说明处理结果,但涉及房改房的买卖及履行问题。
房改房继承纠纷
基本案情:职工在房改过程中购买房屋,未办理产权证前去世,房屋能否作为遗产继承引发纠纷。
处理结果:根据现有法律,房屋产权转移时间以办理产权证为准,未办理产权证不享有房屋权。具体处理需视不同情况作出不同处理。
甲乙母子房屋所有权纠纷
基本案情:甲委托乙购买公产住房,乙取得所有权证后,甲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房屋所有权。
处理结果:案例未详细说明处理结果,但涉及公产住房的购买及所有权确认问题。
这些案例反映了房改房产权纠纷的多样性和复杂性,涉及合同履行、产权登记、继承等多个法律问题。建议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应充分考虑房改政策的具体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合法合规地解决产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