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2年,江苏省的产假政策如下:
女方产假:
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98天)的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总计达到 158天。
男方护理假:
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
育儿假:
子女3周岁之前,夫妻双方每年分别享受10天的育儿假。
生育津贴:
对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假期工资:
职工在产假或护理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标准工资的标准支付假期工资。
这些政策旨在保障生育妇女的休假合法权益,并鼓励生育。建议用人单位和员工详细了解相关政策,确保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