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党员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年龄和党龄条件
年龄在65岁以上,或党龄在40年以上,且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困难的老党员。
家庭经济状况
家庭负担较重,生活难以为继的党员。
因重大疾病住院的党员。
因病去世党员的家属。
健康和能力状况
身患重大疾病、伤残或遭受自然灾害、遭遇重大意外事故,导致生活困难的党员。
特殊情况
经党员群众公认、基层党组织认可,生活特别困难的其他类型党员。
收入和财产状况
农村党员每年人均收入低于2500元,城镇党员每年人均收入低于3000元。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政策要求。
社保和再就业状况
没有买社保、没有退休、没有工作,因此没有经济来源,生活清苦的党员。
其他因素
因身体患有重要疾病,无法劳动,导致生活困难。
家庭成员患有重要疾病,家庭收入无法支付巨额医疗费用。
家庭受自然灾害影响,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需要注意的是,困难党员的认定标准可能因地区和党组织而异,具体标准需要参照当地组织部门的规定。此外,困难党员的补助标准也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建议咨询当地组织部门或单位党组织,获取更详细和准确的认定和补助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