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并不会自动撤销,而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由人民法院进行裁定或执行。以下是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被撤销或删除的条件和程序:
正常期限:
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通常会在被纳入名单后的 2年自动撤销。如果被执行人存在严重妨碍执行的行为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期限可以延长至1至3年。
履行义务:
如果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执行完毕:
当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达成和解:
如果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人民法院也可以删除失信信息。
申请删除:
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并且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删除失信信息。
信息更正:
如果记载和公布的失信信息不准确,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正失信信息。
综上所述,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不会自动撤销,而是需要根据其履行义务、执行完毕、达成和解或法院裁定等具体情况,由人民法院进行删除或更正。因此,失信被执行人不会在某个固定的时间点后自动撤销,而是需要主动履行义务或等待法院的处理。
建议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义务,并与执行法院保持沟通,以便及时解除失信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