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职能部门包括以下部门:
办公室:
负责市政府的行政事务、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工作。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负责市政府的经济发展、区域规划和战略规划等方面的工作。
教育局:
负责市政府的教育工作、学校管理和教育政策的制定和实施等工作。
科学技术局:
负责市政府的科学技术相关事务。
民族事务委员会:
负责市政府的民族事务工作。
公安局:
负责市政府的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包括刑事案件侦破、治安管理、交通管理等。
监察局:
负责市政府的监察工作。
民政局:
负责市政府的民政事务工作。
司法局:
负责市政府的司法事务工作。
财政局:
负责市政府的财政管理工作。
人事局:
负责市政府的人事管理工作。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负责市政府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
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负责市政府的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工作。
建设委员会:
负责市政府的建设工作。
交通局:
负责市政府的交通管理工作。
农业委员会:
负责市政府的农业工作。
水利局:
负责市政府的水利工作。
林业局:
负责市政府的林业工作。
商务局:
负责市政府的商务工作。
文化局:
负责市政府的文化工作。
卫生局:
负责市政府的卫生工作。
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负责市政府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审计局:
负责市政府的审计工作。
环境保护局:
负责市政府的环境保护工作。
物价局:
负责市政府的物价管理工作。
城市规划局:
负责市政府的城市规划工作。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负责市政府的城市管理工作。
外事办公室:
负责市政府的外事工作。
此外,市政府还设置了一些直属机构和特设机构,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制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中小企业发展局等。
建议:
市政府职能部门的设置和职责可能会随着时间和政策的变化而调整,建议查阅最新的政府文件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某些部门可能已经合并或更名,例如文化局与新闻出版局(版权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建议关注最新的政府公告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