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费医疗的报销范围主要包括:
1. 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允许报销的药品;
2. 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允许报销的诊疗项目;
3. 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允许报销的医疗服务设施所产生的费用。
报销费用通常由统筹基金支付,个人也需要支付一定比例。具体报销比例和上限可能因地区、在职或退休状态、费用类型(如门诊或住院费用)等因素而有所不同。例如,在职人员的门诊费用报销比例可能根据年度内校内、校外医药费的合并计算结果,在3000元以内时报销80%,超过3000元时报销90%。
需要注意的是,自费费用如某些自费药品、非指定医疗单位的费用、非紧急情况下转诊的费用等通常不在公费医疗报销范围内,需要患者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