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的职称评审工作主要遵循以下步骤和规定:
评审条件
各专业评审条件可通过登录“黑龙江省职称服务平台”查看具体规定。
申报程序
个人申报:通过“黑龙江省职称服务平台”选择相应评委会进行申报。
单位推荐:申报人所在单位需成立推荐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推荐,公示无异议后提交至主管部门。
主管部门推荐:申报人人事档案所在地的人才服务机构或当地人社部门复核并推荐,逐级提交至绥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评委会评审:各系列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专家进行封闭独立评审,依据评审标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评审结果。
核准认定:绥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评审通过并公示无异议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核准确认。
评审范围及标准
受理黑河地区企事业单位等从事煤炭行业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评审工作,评审标准按相关文件执行。
卫生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根据《黑龙江省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实施,采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
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人员需提供真实有效的申报材料,如实反映个人能力水平和业绩贡献,提供虚假材料将实行“一票否决”。
用人单位需设立推荐委员会,推荐委员会成员需为一线专业技术人员,且推荐票数需达到总票数三分之二以上。
平台使用
所有涉及职称评定的个人申报、审核推荐、信息录入、结果查询、制发文件、颁发证书等工作均须通过“黑龙江省职称服务平台”进行操作。
其他注意事项
2024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于7月启动,高级职称评审时间由省里统一安排,中级职称评审时间由各地各单位自行安排。
各级评审委员会组建部门需明确评价标准,做好新旧标准的过渡衔接和政策解读工作。
建议申报人员提前了解并熟悉相关评审条件和程序,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提高评审通过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