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寸标注的四要素包括:
尺寸界线:
尺寸界线用细实线绘制,用以表示所注尺寸的起始和终止位置。尺寸界线一般由图形的轮廓线、轴线或对称中心线处引出。尺寸界线一般应与尺寸线垂直,并超出尺寸线的终端2mm左右。
尺寸线:
尺寸线用细实线绘制,不能用其它图线代替,也不得与其它图线重合或画在其延长线上。标注线性尺寸时,尺寸线必须与所标注的线段平行。在圆或圆弧上标注直径或半径尺寸时,尺寸线一般应通过圆心或延长线通过圆心。在采用斜线形式时,尺寸线与尺寸界线必须互相垂直。
尺寸数字:
线性尺寸数字一般应注写在尺寸线的上方,也允许注写在尺寸线的中断处。尺寸数字是判定建筑尺寸大小的依据。
尺寸起止符号:
尺寸起止符号一般用箭头或斜线表示,用以指示尺寸的界限。尺寸起止符号的起止方向应与尺寸线成逆时针45°角。
这四要素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尺寸标注,确保了图纸上尺寸的准确性和可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