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业年金是一种 补充养老保障制度,既不是社会保险,也不是商业保险,而是一项单位福利制度。它是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旨在提高职工的退休待遇,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是企业吸引和留住人才的一种重要手段。
具体来说,企业年金由企业及其职工自主建立,企业需要按照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等政策和条件下,资源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企业年金的缴费通常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具体比例根据不同单位的规定而定。职业年金的投资运营收益和国家规定的其他收入也会用于补充养老金待遇。
职业年金制度对于提高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确保其能够享受到较为稳定的收入来源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企业年金也是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共同构成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的“第二支柱”。
需要注意的是,职业年金并不是所有企业都必须建立的制度,一般只有大型国企或外企等经济实力较强的企业才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而职业年金则是机关事业单位的“必选项”,不管员工愿不愿意,单位都得为其缴纳职业年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