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规划许可证是一种法律凭证,用于证明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以下是有关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关键信息:
定义
建设规划许可证是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核发的,确认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
作用
作为建设单位进行建设工程的法律凭证。
在建设活动中接受监督检查时的法定依据。
无此证的建设单位,其工程建筑可能被视为违章建筑,无法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包含内容
许可证编号。
发证机关名称和发证日期。
用地单位。
用地项目名称、位置、宗地号以及子项目名称、建筑性质、栋数、层数、结构类型。
办理条件
建设项目需符合城乡规划。
对于以划拨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需要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有效期内)和相关部门的预审意见或其他相关文件。
涉及环保、城管、国家安全、消防、文物保护等部门的,需提供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书面意见。
办理程序
建设单位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包括书面申请、使用土地的相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
审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完成现场放验线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是农村住宅建设前,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城市、县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规划的法定凭证。
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区别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乡规划的法定凭证。
主要区别在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侧重于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而建设规划许可证侧重于建设工程本身符合规划的凭证。
请注意,以上信息基于提供的参考信息,具体办理程序和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联系当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