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成合同,又称不要物合同,是指 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合同。这意味着,只要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合同即告成立,无需其他额外的条件或行为。诺成合同非常常见,大多数合同都属于诺成合同,例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
诺成合同的主要特点包括:
意思表示一致:
合同的成立仅依赖于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而不需要其他形式的履行,如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
即时生效:
一旦合同成立,通常立即生效,双方当事人即受合同约束。
违约责任:
在诺成合同中,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有权依据成立的合同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与之相对的是实践合同,实践合同不仅需要当事人达成合意,还需要当事人完成给付义务才能成立。典型的实践合同如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等。
区分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对于确定合同是否成立以及风险的转移时间等都有重大意义。在诺成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是当事人的合同义务,违反该义务便产生违约责任;而在实践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只是先合同义务,违反它不产生违约责任,但可构成缔约过失责任。
建议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合同类型,并根据法律规定和交易习惯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避免未来产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