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一般纳税人降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新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增值税优惠政策
免征增值税:对于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含本数)或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含本数)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减按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对于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不超过15万元(或季度销售额超过30万元但不超过45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其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六税两费”减免政策:自2022年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实施“六税两费”减半征收政策,该政策在2024年继续有效。具体而言,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以及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对于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再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般纳税人降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条件
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
第一条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
企业年销售额不足500万元,原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其他相关优惠政策
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未单独核算的,不得免征)。
这些政策旨在减轻小微企业的税收负担,增强其市场竞争力,并支持企业的发展和技术改造。建议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利用这些税收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