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级划分标准主要依据职务层次和公务员级别来确定。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职级划分标准:
国家级职别
国家级正职:一级
国家级副职:四级至二级
省部级职别
省部级正职:八级至四级
省部级副职:十级至六级
厅局级职别
厅局级正职:十三级至八级
厅局级副职:十五级至十级
县处级职别
县处级正职:十八级至十二级
县处级副职:二十级至十四级
乡科级职别
乡科级正职:二十二级至十六级
乡科级副职:二十四级至十七级
公司职等
公司把职等确定为1-19等,最低为1等,最高为19等。
管理、主办、助理系列设高级、标准级、中级、初级四个水平等级,标准职等为标准级。
其他分类
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还涉及到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职务层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
这些职级划分标准通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其相关实施方案中有详细规定,并且根据不同的职务层次和级别,会有相应的职级对应。建议在实际应用中,参照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具体单位的职级体系进行详细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