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源根据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潜在危害程度,从高到低分为以下五类:
Ⅰ类放射源:
属极危险源。没有防护情况下,接触这类源几分钟到1小时就可致人死亡。
Ⅱ类放射源:
属高危险源。没有防护情况下,接触这类源几小时至几天可以致人死亡。
Ⅲ类放射源:
属中危险源。没有防护情况下,接触这类源几小时就可对人造成永久性损伤,接触几天至几周也可致人死亡。
Ⅳ类放射源:
属低危险源。基本不会对人造成永久性损伤,但对长时间、近距离接触这些放射源的人可能造成可恢复的临时性损伤。
Ⅴ类放射源:
属极低危险源。不会对人造成永久性损伤。
这种分类方法基本等效采用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第 RS-G-1.9 号安全导则《放射源的分类》。建议在实际应用中,严格遵守各类放射源的安全操作规程,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以减少潜在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