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制定相关的词语包括:
拟定:
指初步编写或制定,通常用于计划、方案、法规等的初步撰写阶段。
草拟:
指初步起草,强调的是初稿的编写过程,常用于文件、计划等的初步撰写。
制定:
指正式确定或编制,通常用于法律、规章、计划等的最终确定和实施。
制订:
指创制、拟定,强调的是制定过程的计划性和创造性。
这些词语在语义上有所重叠,但侧重点不同。根据具体的语境和需要,可以选择合适的词语来表达起草制定的不同阶段和过程。例如,“拟定”适用于初步编写阶段,“草拟”适用于初稿的编写,“制定”适用于最终确定阶段,“制订”则适用于整个制定过程的创造性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