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征税货物出口额是指 按照现行税收政策规定,在出口环节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货物的总价值。这些货物通常包括“两高一资”货物,即高污染、高能耗和资源型货物,例如钢材、锑的氧化物等。
具体计算应纳增值税的方法如下:
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
销售税额 = (出口货物离岸价 - 出口货物耗用的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金额) ÷ (1 + 适用税率) × 适用税率
如果出口货物已按征退税率之差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并已经转入成本的,相应的税额应转回进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
应纳税额 = 出口货物离岸价 ÷ (1 + 征收率) × 征收率。
通过以上信息,可以明确应征税货物出口额是指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货物在出口环节的总价值,并详细说明了其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