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诉书的正文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诉讼请求的明确表述
原告需按照序号逐一列出自己的请求,清晰明了地表达自身诉求。
部分法院还要求诉状中列明案由,但案由并非必须包含的内容。
事实与理由的阐述
原告需先陈述案件的基本事实,即自己如何受到侵害或与被告之间的争议焦点。
原告需依据实体法的规定,说明为何被告应承担责任或赔偿损失。
原告还需依据程序法的规定,阐述为何选择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争议,并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证据
原告应写明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能够证明案情的证据的名称、件数或证据线索,并写明证据来源。
如果有证人的,则应写明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法律依据
原告需根据事实,对照法律有关条款作理由上的论证,以证明其诉讼请求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其他相关事项
如果案件涉及多个诉讼请求或事实,可以分项或分段进行详细阐述。
对于复杂的案件,事实和理由可以合写,边叙述事实边阐述理由,以便使法院迅速了解双方争议焦点所在。
通过以上内容,民事起诉书的正文能够全面、清晰地表达原告的诉讼请求和依据,为法院提供审理案件所需的基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