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死亡的日期是指 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或意外事件发生之日。具体规定如下:
一般情形:
下落不明满四年的,或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二年的,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
战争期间下落不明:
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意外事件下落不明:
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若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且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则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
综上所述,宣告死亡的日期可能是人民法院作出宣告死亡判决的日期,也可能是意外事件发生的日期,具体日期以法院的判决或意外事件发生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