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理赔流程如下:
工伤事故报告
用人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用人单位应当填写《工伤事故报告表》,并附上相关的事故现场照片、证人证言等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应当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准备申请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者身份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证人证言(如有)、事故现场照片(如有)。
工伤认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后,将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可以组织专家鉴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将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和用人单位。
工伤医疗救治
劳动者应当到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工伤保险待遇申请
工伤认定后,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本人应当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准备申请材料,包括《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工伤认定决定书、医疗费用发票、住院病历、出院小结、停工留薪期工资发放记录等。
劳动能力鉴定
伤者应在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向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评定伤残等级。
待遇拨付
职工伤残鉴定结论或工亡批复下达后,用人单位应及时指派专人与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联系办理待遇申报拨付手续。
提交的材料包括《职工工伤(亡)保险待遇申报审批表》、《工伤医疗费核销验收单》等,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一并上报。
协商赔偿与仲裁
工伤鉴定以后,用人单位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可以与劳动者协商赔偿。
若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争议。
法院审理与执行
若劳动仲裁结果仍不能解决问题,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院审理后进入执行程序,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进行申诉。
以上是工伤保险理赔的详细流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