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针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增值税优惠
月销售额在1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
月销售额在15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同样免征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优惠
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其他税种优惠
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等相关税收,可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
社会保险补贴
对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条件的人员,最高可获得400万元的贷款额度,财政部门按照实际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
以上政策执行期限均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这些措施旨在减轻小微企业的税收负担,支持其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