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后多久出判决书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时间限制,它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案件的性质、复杂程度、适用的审判程序以及法院的工作效率等。
刑事案件
一般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案件
一般会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宣判。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对于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建议
当庭宣判:如果法院当庭宣判,判决书通常会在五日内发送给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定期宣判:如果法院定期宣判,判决书会在宣判后立即发给当事人。
询问法官:如果不确定判决书的具体下达时间,可以在开完庭后半个月左右电话咨询承办法官。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法律对审理期限有明确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案件数量、审理难度等因素的影响,判决书的下达时间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建议当事人保持与法院的沟通,及时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