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和“制订”虽然读音相同,但在语义和使用上有一些微妙的区别:
用法不同
制订:常用于临时性、易变的事项,约束与适用范围较小。例如:制订学习计划、制订装修草案、制订具体实施细则等。
制定:常用于长期性、稳固的事项,约束与适用范围较大。例如:制定方针政策、制定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法律等。
形态不同
制订:是联合型词语,偏重于从无到有的创制,草拟而后的订立。
制定:是动补型词语,偏重于做出最后决定使完全确定下来。
含义不同
制订:即拟订,强调起草、设计的过程,重点是从无到有的创制。例如:制订理财方案。
制定:即拟定,强调把起草、设计的内容确定下来,重点在于创制的内容已经成为规定,不可轻易更改。例如:方案早已制定,关键在于落实。
语素表示不同
制定:解释为经过一定程序定出法律、规程、政策等。
制订:解释为创制拟定。
建议
在实际使用中,可以根据具体语境和需要表达的意思来选择合适的词汇。如果需要强调结果的形成,使用“制定”更为合适;如果涉及具体的步骤或程序,使用“制订”更为精确。在特定情况下,如法律文书或正式文件,通常会选择更为正式和具有约束力的词汇,如“制定”。而在一些较为宽泛的场合,如日常交流或计划制定,两者可以互换使用,但为表精确,建议根据具体需求选择合适的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