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斯福新政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整顿和改革财政金融
对破产银行进行整顿,使银行资本高度集中。
对各大银行开业进行补助及贷款,恢复存户对银行的信任。
放弃金本位,实行美元贬值,禁止黄金出口,以加强美国商品在世界市场的竞争能力。
调节工业生产
监督生产,调整商业金融,规定工业产量和市场分配价格。
通过《全国工业复兴法》等法规,防止盲目竞争和生产过剩现象。
限制农业生产
有计划地缩减农业生产规模,销毁过剩农产品,以提高农产品的价格。
通过《农业调整法》等法规,给减耕减产的农户发放经济补贴,稳定农产品价格。
调节劳资关系
规定工人有组织工会和集体同资本家谈判合同的权利,资本家不得禁止工人罢工。
调节劳资纠纷,规定工人每周最高工时和每小时的最低工资额,禁止使用童工。
为失业者和老年人提供失业津贴和老年人年金,拨出大批款项兴办公共工程,为大量失业者提供就业机会。
建立社会保障体系
通过《社会保障法》,使退休工人可以得到养老金和保险,失业者可以得到保险金,子女年幼的母亲、残疾人可以得到补助。
推行“以工代赈”
兴办公共工程,增加就业,刺激消费和生产,缓和社会矛盾。
兴建公共工程
大力兴建公共工程,如全国基础设施项目,以提供就业机会,刺激经济复苏。
政府体制改革
总统权力全面扩张,逐步建立了以总统为中心的三权分立的新格局。
这些措施旨在通过政府干预,恢复经济稳定,防止生产过剩,改善民众生活,并最终实现经济的复兴和社会的安定。罗斯福新政从1933年开始推行,直到1941年结束,对美国及世界其他国家政府政策产生了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