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需要根据不同的业务情况进行会计处理,以下是几种常见情况的会计分录:
用于非应税项目
借:在建工程(或其他相关科目)
贷:原材料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用于免税项目
借:基本生产-X产品(或其他相关科目)
贷:原材料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或其他相关科目)
贷:原材料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非正常损失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
贷:库存商品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改变用途
例如,将用于应税项目的货物改为用于非应税项目:
借:在建工程(或其他相关科目)
贷:原材料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
当纳税人使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时,其购进的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所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结转进项税额转出
月底进行结转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待抵扣进项税额转出
取得增值税抵扣凭证时:
借: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需要转出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这些分录确保了企业在发生上述业务时,能够合规、准确地处理进项税额的转出,避免重复征税,并准确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