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支配收入是指居民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它包括以下几部分:
工资性收入
包括家庭成员从事主要职业的工资、奖金、津贴、过节费、实物收入、兼职收入等,以及单位代扣的各项社保支出等。
经营净收入
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获得的净收入,包括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净收入,是全部经营收入中扣除经营费用、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之后得到的净收入。
财产净收入
包括财产性收入(如存款利息、出租收入、保险收入、股息和红利收入、知识产权收入等)和财产性支出(如财产性支出)。
转移净收入
包括政府对个人收入转移的养老金或离退休金、失业救济金、赔偿等,以及单位对个人收入转移的辞退金、保险索赔、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等。
需要注意的是,可支配收入不包括一次性、偶然性的收入,如婚丧嫁娶收到的礼金、出售资产所得、彩票中奖、得到的一次性赔偿等。
综上所述,居民可支配收入是一个综合性的概念,涵盖了居民通过各种途径获得的可用于最终消费和储蓄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