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对成员单位提供的金融服务
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
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
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
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
从事同业拆借。
其他经批准的金融业务
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
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
办理集团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
有价证券、金融机构股权及成员单位股权投资。
境外外汇借款。
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兼营业务
兼营集团内信托、融资租赁业务。
接受主管部门委托对集团公司或集团成员单位办理信托贷款、投资业务。
监管要求
财务公司是企业集团内部的金融机构,其经营范围只限于企业集团内部,主要是为企业集团内的成员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财务公司的资金来源和运用都限于集团公司内部,因而财务公司对集团公司的依附性强。
财务公司所从事的是金融业务,其经营活动必须接受银监局监管。
综上所述,财务公司的经营范围涵盖了主要的企业集团内部金融服务,并包括一些经批准的兼营业务和需遵守的监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