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 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在这种安排中,实际出资人(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显名股东)之间通常通过一份协议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名义股东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等文件中代表实际出资人持有股权,而实际出资人则承担出资义务并享有相应的投资收益。
股权代持的原因多种多样,可能包括:
特定身份的主体规避法律、政策或纪律规定:
例如,某些主体可能因为身份特殊需要,如国家公职人员或国有企业员工,而选择股权代持的方式来规避相关法规限制。
实际出资人深度参与企业管理:
有时,实际出资人可能希望更直接地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因此选择通过代持协议间接持有股权。
保护隐私和灵活性需求:
在商业交易中,出于保密和灵活安排的需求,实际出资人可能希望以他人名义持有股权。
尽管股权代持在商业实践中较为普遍,但它也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主要风险包括:
名义股东可能滥用股东权利:
名义股东可能未经实际出资人同意,擅自处置股权或进行其他损害实际出资人权益的行为。
实际出资人权益保护难题:
在名义股东出现债务纠纷或破产等情况时,实际出资人的投资权益可能难以得到充分保护。
代持协议的法律效力问题:
虽然司法解释肯定了股权代持协议的效力,但投资权益并不等同于股东权益,实际出资人只能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而不能直接向公司主张。
因此,在进行股权代持时,建议双方充分了解并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必要时可咨询专业律师进行风险评估和合规性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