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程序通常包括以下七种类型:
检查:
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或外部其他单位电子、纸质或其他介质存在的记录、文件进行审查,或对实物资产进行审查的一种程序。
观察:
审计人员查看相关人员正在从事的活动或实施的程序。
询问:
审计人员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被审计单位内部或外部的知情人员获取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并对答复进行评价的过程。
函证:
审计人员直接从第三方获取书面答复以作为审计证据的过程,书面答复可以采用纸质、电子或其他介质等形式。
重新计算:
审计人员对记录或文件中的数据计算的准确性进行核对。
重新执行:
审计人员独立执行原本作为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组成部分的程序或控制。
分析程序:
审计人员通过分析不同财务数据之间以及财务数据与非财务数据之间的内在关系,对财务信息作出评价。
这些程序在实际应用中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选择和组合,以达到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