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勤岗位等级划分如下:
技术工岗位
一级(高级技师):通常在承担科学研究、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技能人才培养任务的事业单位中设置。
二级(技师):需要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三级(高级工):需要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高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四级(中级工):需要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五级(初级工):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后,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普通工岗位
不分等级,通常适用于事业单位中司机、电工等岗位。
工资标准 (以最新参考信息为准):
一级:830元
二级:690元
三级:615元
四级:575元
五级:545元
普通工:540元
考核对象范围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中从事技能工作且符合申报条件的在编在岗工勤人员。
申报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
具有良好的品行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具有中专或高中及以上学历
请注意,这些信息可能会随着时间和政策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具体实施应以最新的官方文件为准。